助医项目

“慈幼共创•助医项目”项目简介

来源:本站    编辑人:管理员    编辑日期:2016-10-28    点击次数:
时间:2016-10-28    重庆儿童救助基金

    为落实儿童大病救助制度,推动构建和谐社会,本会于2011年6月1日正式启动“慈幼共创·助医项目”,为贫困家庭患儿提供及时医疗救助,帮助其健康成长。项目对心脏病、手足伤残两种疾病以资助医疗费用的形式对实施手术的孩子进行免费或补充救助。项目依托大坪医院、儿童医院、长城医院专业医疗技术结合本会专业救助力量,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全市16周岁以下的贫困家庭儿童开展救助。
    一、先天性心脏病

    救助对象:

    重庆户籍;16周岁以下的贫困家庭儿童;城乡低保、建卡贫困户家庭儿童优先救助。

    救助病种:

    1、简单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房间隔缺损、肺动脉瓣狭窄、动脉导管未闭);

    2、符合手术条件的复杂先天性心脏病

    救助额度:

   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的救助额度为《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办法(2010)263号)核定治疗费用的5-30%。

简单先心病

ASD:3000元;PDA:2500元;PS:3500元

复合先心病

ASD+PDA=4500元;ASD+PS=4700元;

PDA+PS=4500

复杂先心病

ASD+ PDA+PS=20000

    注:VSD:室间隔缺损、ASD:房间隔缺损、PDA:动脉导管未闭、PS:肺动脉瓣狭窄、卵圆孔未闭(参照ASD执行)

    合作医院:

    本会与医院建立合作关系,利于节约和控制治疗费用;增强救助金结算及拨付能力,实现术前救助;加强救助金监管,确保善款直达救助对象。

    合作医院:第三军医大学附属大坪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申请人资格:

    患儿的法定监护人

    申请:

    (1)本会办公室办理(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9号同聚远景大厦14楼)。

    (2)合作医院相关科室办理(大坪医院心外科秘书处、儿童医院胸心外科秘书处)。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1) 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及以上行政机构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对持有低保证的低保家庭,由本会同市民政局核查;

    (2)三级甲等以上医院且具备相应资质和技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患儿病情检查报告和确诊结果证明;

    (3)患儿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证件原件,患儿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患儿最新生活照片、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4)三级甲等以上医院且具备相应资质和技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患儿心脏病手术医疗发票。

    审批流程:

    初审:项目部收到申请资料后,开展初审,初审包括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救助的必要性。初审后出具《重庆儿童救助基金会“慈幼共创 助医工程”救助项目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提交评审部门。初审时间5-10个工作日。

    审批:常规(简单)救助申请由副理事长审定。特殊(复杂)救助申请由评审委员会综合评估。审批时间为7-10个工作日。

    特殊或紧急申请,评审加急处理。

    救助申请有效期为医院开具诊断证明之日起一年内。

    救助款的支付方式:

    (1)患儿在院:救助款划至合作医院指定账户,冲抵治疗费用,医院收到救助款5个工作日内对账开具发票。

    (2)患儿已出院:将救助款划至申请人指定账户。

    二、先天性手足伤残

    救助对象:

    重庆户籍;16周岁以下的贫困家庭儿童;城乡低保、五保家庭儿童优先救助。

    救助病种:

    1、并多指(趾);

    2、马蹄内外翻足;

    3、符合手术条件的手脚畸形病种。

    救助额度:

    (1)实行医疗费用全额报销(住院费用+手术费用+检查费用+药品费用)。

    (2)本会救助为基础,根据患者家庭经济情况确定医疗救助金额,不足部分由长城医院进行补充。

    (3)本会最高救助限额20000元。

    合作医院:

    本会与医院建立合作关系,利于节约和控制治疗费用;增强救助金结算及拨付能力,实现术前救助;加强救助金监管,确保善款直达救助对象。

    目前合作医院:重庆长城医院。

    申请人资格:

    患儿的法定监护人

    申请:

    (1)本会办公室办理。

    (2)合作医院相关科室办理(重庆长城医院企划部)。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1) 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及以上行政机构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对持有低保证的低保家庭,由本会同市民政局核查;

    (2)三级甲等以上医院且具备相应资质和技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患儿病情检查报告和确诊结果证明;

    (3)患儿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证件原件,患儿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患儿最新生活照片、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4)三级甲等以上医院且具备相应资质和技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患儿手足伤残手术医疗发票。

    审批流程:

    初审:项目部收到申请资料后,开展初审,初审包括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救助的必要性。初审后出具《重庆儿童救助基金会“慈幼共创 助医工程”救助项目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提交评审部门。初审时间5-10个工作日。

    审批:常规(简单)救助申请由副理事长审定。特殊(复杂)救助申请由评审委员会开展综合评估。审批时间为7-10个工作日。

    特殊或紧急申请,评审加急处理。

    救助申请有效期为医院开具诊断证明之日起一年内。

    救助款的支付方式:

    (1)患儿在院:救助款划至合作医院指定账户,冲抵治疗费用,医院收到救助款5个工作日内对账开具发票。

    (2)患儿已出院:将救助款划至申请人指定账户。

    申请表下载:

    1.手足伤残申请表.doc  2.先天性心脏病救助申请表.doc  3.手术风险告知书.doc  4.宣传知情同意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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